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报名工作的通知
  赛执委函〔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报名工作的通知


  赛执委函〔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顺利举办,决定启动2023年大赛赛项(除开幕式赛项外)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网址

 

  https://www.vcsc.org.cn/admin/login

 

  二、赛项信息

 

  赛项名单及简介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6月16日10时开启报名系统,6月25日24时关闭。

 

  四、报名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大赛相关制度和报名程序,指导参赛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1.名额分配。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队。个人赛每省每赛项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团体赛每省每赛项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2队;计划单列市可单独组队参加中职组比赛且限1队报名。教师赛选手全部为教师,师生同赛由师生共同组队。根据赛项覆盖专业2022年学校数和招生人数,适当调增相应省份参加学生赛(含师生同赛)名额(见《教育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号),教师赛名额不做调增。

 

  2.参赛资格。参赛选手为学生的,中职组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须为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在校学籍为准;参赛选手为教师的,须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同一学校相同赛项参赛队不超过1队,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比赛。

 

  3.指导教师。学生赛可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教师赛及师生同赛不设指导教师。

 

  五、报名流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用户使用大赛执委会分配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发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邮箱。

 

  2.在正式报名之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赛点(承办校)、参赛校务必认真学习大赛赛务系统使用说明书(见附件2)。

 

  3.用户登录赛务系统后,请务必先行修改初始密码,该密码仅能修改一次。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用户登录报名系统后,依据实际参赛项目编辑代表队信息(系统已创建本地区代表队信息,如不派选手参赛,执行放弃参赛操作),并设置本地区今年的参赛校及其用户名和密码。

 

  5.参赛校用户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大赛管理”进入报名管理界面,分别录入选手和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报名工作完成后,参赛校将报名信息上报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6.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对参赛校信息无误后,将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报。

 

  7.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报名信息,须由本地教育行政部门于赛项开赛前10个工作日向大赛执委会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工作人员统一退回修改。

 

  8.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联系。

 

  六、联系方式

 

  1.报名系统联系人:董老师、杭老师

 

  联系电话:010-58556742

 

  2.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58582332、010-58582330

 

  韦老师:18318574677、李老师:19932550543

 

  王老师:18638352888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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