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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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496,679.5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879,594.4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1,500.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3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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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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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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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088号2号楼4F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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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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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17:00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的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材料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1823950
传真:021-31823951
电子信箱:bolex_office@bolexfoods.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及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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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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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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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496,679.5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879,594.49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1,5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1,50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5.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发挥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 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088号2号楼4F多功能厅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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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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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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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集团采购客户,客户所处区域以直接和公司发生采购交易的客户注册地所在区域为准。天猫、京东等电商自营平台的线上B2C收入所属区域为公司于电商平台所注册销售主体的注册地所在的区域。
二、2024年第二季度经销类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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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经销类客户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和餐饮供应链客户,本季度数量系指本季度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经销类客户数量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林挺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林挺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林挺凌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林挺凌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林挺凌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林挺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林挺凌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俞晓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俞晓婷女士简历
俞晓婷女士, 199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担任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担任金华就约我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担任杭州空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晓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发挥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注耕耘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在公司管理层的高效经营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之下,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900.07万元,同比增长16.31%;实现净利润31,123.66万元,同比增长35.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03.55万元,同比增长 39.78%,公司的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创意输出为本源、研发赋能为核心、生产销售为价值体现”作为核心发展模式,深度渗透主业相关领域,重点提升经营质效。公司将继续完善业务布局,坚持研发创新驱动,以前沿的研发实力推动产品的迭代和升级,满足市场不断求新和多元化的需求,在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不断渗透,扩大主营业务辐射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产能规划项目的建设和落地,突破公司产能瓶颈的限制。持续优化产能布局,整合供应链资源,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同时深化组织优化,提升团队协作水平,探索常态化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展团队建设和提升组织效能。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经营正常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自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250,006,250元(含税)。2022年和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46.43%和49.8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4年,公司将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积极尝试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1,5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30%,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完善治理机制,推动规范运作
公司深刻认识到健全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保障企业的稳健运营和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性。公司将致力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框架和内部控制机制,形成高效的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4年,公司将积极推动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将及时跟进新修订的《公司法》及后续法律规则变化,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上市以来,公司围绕“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监管理念,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把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同时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将持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加投资者互动频次,更好地传递公司价值。在定期报告披露之后,公司将常态化地组织业绩说明会,通过电话会议、网上路演等多样化形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公司经营成果。此外,公司还将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投资者的观点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积极响应投资者诉求。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不断强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作为“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强化其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公司将加强对“关键少数”开展规范履职培训,按要求组织上述人员参加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提升其履职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
公司将与“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跟进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努力引导“关键少数”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宏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及时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公司的计划未来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5元,共计募集资金40,210.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210.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200.00万元和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7.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后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莘公司”)对于收到的募集资金采用专户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山东宝莘公司、国泰君安连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于2023年5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亦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为减少管理成本之原因,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10日分别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909270810501的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70070122000502375的募集资金专户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3004989634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销户手续完成后,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及山东宝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该账户系募集资金专户121949520910601的通知存款临时子账号,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行为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取相应授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以上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注]以上账户系募集资金专户121949520910601的临时子账号,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行为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取相应授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以下变更:
受到公司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为积极配合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实施地进行拆迁,鉴于公司目前尚未有合适的、明确的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的规划选址,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现有项目投资建设的角度出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此外,经公司202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以下变更:
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变化主动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计划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由原来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调整为年产3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农产品加工产品,项目投资总金额由28,804.27万元增加至29,945.03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该变更系本报告截止日后发生的期后事项,故未在报告附表中体现。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所致。
注2:该金额系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包含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
注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基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主动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额、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项目名称已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由28,804.27万元增加至29,945.03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金额系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包含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
注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基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主动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额、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项目名称已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由28,804.27万元增加至29,945.03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经与全体监事确认,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增加会议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林挺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位,并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位。林挺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补选新监事后生效,公司及时组织了监事补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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