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九期),涉及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湘舍餐饮店采购的牛蛙(活体)。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九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湘舍餐饮店采购的牛蛙(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4月17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湘舍餐饮店牛蛙(活体)进行食品抽样。样品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验。2023年5月16日,我局收到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2311511的检验报告,牛蛙(活体)的检验项目恩诺沙星实测值为387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100μ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同批次牛蛙(活体)。现已查明,涉案牛蛙(活体)据当事人称是从宁波市江北宜亮水产商行购入,用于2023年4月17日和4月18日烹饪菜肴跳跳蛙和炭烤牛蛙供顾客食用。购入日期是2023年4月17日,共购入10千克,进价是22.4元/千克。涉案牛蛙(活体)作为抽样样品出售时的售价为22.4元/千克。购入的涉案牛蛙(活体)中2千克用于抽样,另外8千克牛蛙(活体)共烹饪牛蛙菜肴8.5份,供顾客食用。故货值金额总计793.8元,违法所得794元。
(三)当事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湘舍餐饮店已停止再采购上述批次的牛蛙(活体),同时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