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7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中牟县高记老城毛肚火锅店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6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渑池县金好来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河南蓝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猪肉,甲氧苄啶检出值为8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方城县香满豫干菜店销售的1批次虾仁,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8.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诺氟沙星检出值为1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μ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猪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μg/kg。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漯河市召陵区东晴胡辣汤店使用的1批次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洛阳市洛龙区百辉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市闽鑫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孟州市艺新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饮料(柠檬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6×102CFU/mL、1.0×103CFU/mL、5.0×103CFU/mL、1.2×102CFU/mL、4.2×102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洛阳市洛龙区百辉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市闽鑫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孟州市艺新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2×103CFU/mL、4.6×102CFU/mL、3.8×103CFU/mL、4.9×103CFU/mL、3.7×103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尉氏宸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遂宁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卤香鸡翅(辐照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0×104CFU/g、7.1×104CFU/g、6.5×104CFU/g、7.7×104CFU/g、7.2×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新乡市红旗区鱼满多火锅餐厅使用的1批次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驻马店市食有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新乡市高新区君致陈记快餐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扶沟县壹家小酒馆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7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分别为虞城县佰宏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鹿邑县金广顺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麻辣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汝州市汇省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散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6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分别检出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为开封市开发区弘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许昌市建安区好大哥豆制品厂委托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腐竹,蛋白质检出值为31.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8g/100g。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天成美味(经营者为民权县羽盛商贸行)销售的标称民权县羽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糖醋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7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7期)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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