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10月28日,旌德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宣贯会传达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阐述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剖析了企业需要准确把握的核心内容,要求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等规定。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