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蔬菜、中药材、水果等产业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农发〔2018〕4号)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黔农发〔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8-01-23 生效日期 2018-01-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黔农发〔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8-01-23 生效日期 2018-01-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fhttp://www.qagri.gov.cn/zwgk/xxgkml/snwwj/qnf/201801/t20180123_3150608.html
 附件:(黔农发〔2018〕4号)-省农委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蔬菜、中药材、水果等产业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通知.pd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调减玉米种植,大力发展蔬菜、中药材、水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推动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经省农委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大力发展蔬菜、中药材、水果等产业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黔农发〔2018〕4号)-省农委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蔬菜、中药材、水果等产业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通知.pdf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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