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作物、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圃)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国家农作物、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单位审核评估,现确定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国家农作物、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单位审核评估,现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72个、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19个(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名单(第一批)

2.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名单(第一批)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59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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