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禽肉生产企业在屠宰、酮体分割、鲜肉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兽医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鲜家禽肉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冷冻冷藏厂(车间)。食品产业链内部商城,满足食品行业需求。标准翻译(汉语与英语、日语、韩语互译): 详询0535-2129195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8-12-04 标准状态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实施日期 2009-01-01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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