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变化!一地公积金贷款额最高可上浮40%
转自:经济参考报
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简称《贷款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建立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据了解,本次修订主要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了对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等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同时,新增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情形,并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提取支持范围。
动态调整机制方面,《贷款规定》明确,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政策调整后,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本次修订还调整部分条文内容,以更加适应实践需要。将职工行使异议复核权利的期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月;将深圳市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调整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类。同时,根据业务办理实际需求,增加相关条款内容。为规范贷款业务管理,增设不予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情形。
累计支持提取近3900亿元
同日,深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显示,截至2022年底,深圳累计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共计3892.89亿元,为40.48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2596.54亿元。
2023年4月7日起,除了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实施外,深圳还将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提取通知》)。
《提取通知》增设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提取业务情形,并对该提取情形的提取范围、提取额度与频次等作了详细规定。在提取范围上,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3年内,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在提取额度和频次上,申请人可以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内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存在政府补贴的需扣减政府补贴金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的,不得就支付的该笔费用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此外,为助力解决深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职工的住房困难,《提取通知》将该类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范围,经审核通过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来源:中国证券报(ID:xhs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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