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11月15日下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长宁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暨食品安全总监聘任大会。会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布置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三要落实企业主体分级负责制,同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监管末端和企业终端。
来自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小学、上海海立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3位食品安全总监代表分别就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等开展交流。会上,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的见证下,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向各自的食品安全总监颁发了聘书。
来源:上海长宁
编辑:颜玮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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