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投资报
在前不久业绩预亏被吐槽“爆雷”之后,贝因美(002570)又因为两则公告被推上风口浪尖。
一方面,是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及创始人因借贷违约被判强制执行3.16亿元;一方面则是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违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控股股东被判赔超3亿元
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
2月9日晚,上市公司贝因美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其关联方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要求贝因美集团、谢宏及袁芳向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支付款项3.16亿元。
据公司公告
原因方面,则涉及2018年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20年转让给长城国融的4800万股贝因美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44%。由于贝因美集团等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城国融向杭州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6亿元及债务利息。
不过,相比事件本身,更多投资者更为关注的还是其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与风险。
贝因美公告中提到,相关被质押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贝因美集团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
同时,贝因美指出被质押的这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已于2月7日委托给一家名为金桔投资的企业。
因此在部分观点看来,贝因美之所以强调“本次案件的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或许便是也因为将被执行的股份表决权,本就不在控股股东手中。
然而,公司虽然强调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监管方面却火速对此下发了关注函。
2月9日晚,深交所发出《关于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多项相关事项。
具体包括说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具体时间及方式,2月9日晚才披露相关进展,是否违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说明此次表决权委托的对价安排及其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有关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质押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强制平仓风险,并判断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等。
前不久业绩刚预亏
控股股东股份大比例质押/冻结
不得不说,目前贝因美本身的状态并不算好。
根据公司近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预计将亏损1.2亿元至1.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则预计亏损1.6亿元至2.2亿元,相比前一年数据均由盈转亏。
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
关于2022年的亏损原因,公司解释称是因为新生儿出生数持续下降,婴儿配方奶粉行业的市场增长趋缓,品牌竞争加剧,特别在第四季度疫情防控政策重大调整前后,公司部分工厂被封控、大量生产工人、销售人员缺勤,外围物流停滞,公司整体运营节奏被打乱,部分订单无法及时满足,成本费用上升。
此外,受疫情、整体经营环境不利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加大,公司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同时,公司预计因联营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投资损失以及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应支付的采购违约损失,最终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前三季度,贝因美的业绩还是盈利超4400万元,因此这份巨亏的业绩预告出炉后,也被不少市场人士解读为了“爆雷”。
不过记者发现,“雷”虽爆的突然,仍有股吧投资者表示“猜到今年会亏”,其理由则是贝因美近年的业绩基本都处在“亏两年赚一年循环”的状态。
查询公司此前业绩,在2016年、2017年,贝因美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7.81亿元、10.57亿元,到2018年便扭亏为盈小赚4111万元,然而到了2020年、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却又出现巨亏,分别亏损1.03亿元、3.24亿元,直到2021年再次扭亏小赚,盈利7331万元。
除了强制执行风波与业绩亏损问题,贝因美需面对的问题还有控股股东股份被高比例质押/冻结等问题。
据近期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还持有1.48亿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1.4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质押/冻结比例高达95.6%。
这种情况下,公司在2023年又将如何表现,还需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