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2月2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该厅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好阳光执法“入口关”,有力提升执法效能。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清理审核,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2245名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统一配发执法服装和标识。该厅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随意执法念“紧箍咒”。修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与基准》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公正性,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以评促改,淬炼执法办案精兵。将执法规范化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每年开展系统执法责任制专项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和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出台“不予处罚”办法清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维护法律刚性权威的同时,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措施,实现“惩罚性监管”到“预防性监管”的转变。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引,优先运用提示、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避免“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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