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积极开展小农户监管行动和普法宣传活动

摘要:连日来,江西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多地积极开展小农户监管行动和普法宣传,效果显著。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张坤 汪万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摘要:连日来,江西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多地积极开展小农户监管行动和普法宣传,效果显著。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张坤 汪万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个重大变化,也是一个重要亮点,是将小农户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其法律责任。为配合新农安法的施行,江西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先后在多地积极开展小农户监管行动和普法宣传活动。

早在新法施行之前,江西省便开展小农户监管行动。2022年11月,江西省宜春市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监督行动中,发现樟树市大桥街道湾里村一家小农户种植的白萝卜,含有违禁农药氧乐果和水胺硫磷,当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

新法施行后,江西严格贯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春节期间,江西省资溪县农业执法人员在鹤城镇排上村开展执法抽检过程当中,发现一农场的种植户汪某某、周某某、洪某某在他们所生产的辣椒和茄子中违规使用禁用农药毒死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对农户进行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资溪县农业农村局对违规使用毒死蜱的蔬菜种植小农户汪某某处以罚款820元、周某某和洪某某分别处以罚款610元。

此外,为保障新农安法的顺利施行,进一步提高小农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其正式生效之前,江西省各地还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据统计,南昌市将小农户列入整治内容,累计培训100余人;赣州市在章贡区水西镇开展了科学安全用药暨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在石城县开展小农户培训10余场次,覆盖人数达几百人;九江各县市区共开展了68批次小农户培训,参训人员3300余人次;吉安地区积极开展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小农户1300余人;上饶市各县区针对小农户共开展了32批次小农户培训,参训人数达1240余人次;抚州市开展小农户培训20余场次,培训小农户达1000余人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江西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将小农户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了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江西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小农户监管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江西将大力宣传并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新政策、新要求,着重加强对小农户的监管力度,贯彻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这一基本原则,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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