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黔食药监餐发〔2018〕40号)

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食药监餐发〔2018〕40号 发布日期 2018-03-14 生效日期 2018-03-14 有效性状态

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食药监餐发〔2018〕40号 发布日期 2018-03-14 生效日期 2018-03-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49_16042_5747794543.shtml
附件: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18〕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质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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