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的通知 (农办牧〔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推广使用牲畜电子耳标,提高牲畜可追溯性,我部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推广使用牲畜电子耳标,提高牲畜可追溯性,我部组织制修订了《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     2.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农办牧〔2021〕3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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