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附件下载: 1、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城〔202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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