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党中央、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我们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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