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规定,中国海关应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最新《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税则注释》作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修订内容的翻译,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doc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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