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的通知 (农市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现将《全国农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现将《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农业部   2015年5月22日      附件: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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