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的通知 (环办法规[201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需求,我部已于2016年6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见附件),现予印发,供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有关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0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