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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