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对监督抽检的适用范围、产品种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与结论提出了统一要求。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电 话:010-88330579、010-67095881   传 真:010-88330559   附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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