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的通知 (国粮储〔2016〕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为加强粮油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规范从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为加强粮油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与管理行为,提升粮油安全储存和粮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我局编制了《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以下简称“两个守则”),与《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共同形成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问责制度与行为准则。现将两个守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贯彻到储粮管理、生产作业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附件:   1.粮油安全储存守则.doc        2.粮库安全生产守则.doc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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