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变更、补领、备案等申请文书格式的通知(全许办[200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1999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统一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的通知》(质技监质函[1999]12号)同时废止。   附表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附表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附表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书》   附表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二○○五年十月九日    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变更、补领、备案等申请文书格式的通知.pdf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