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号)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4-(1-苯乙基)-1,3-苯二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4-(1-苯乙基)-1,3-苯二酚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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