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160种产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蛋白质、脂肪、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反式脂肪酸、芥酸含量、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等5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160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附件: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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