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有关内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工作,根据《保健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工作,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式样见附件。   附件:1.   进口保健食品变更申请表   2.   进口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   3.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4.   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5.   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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