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国统一文书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互动性和统一性,进一步指导、协调、规范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互动性和统一性,进一步指导、协调、规范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总局拟在全国推广使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一文书(以下简称统一文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于2005年3月1日起使用统一文书。

  二、省级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参照使用统一文书。

三、建议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于2006年1月1日起使用统一文书。

各省要充分认识到统一文书是协调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工作,是实现全国监督抽查工作互联互动的重要基础,是进一步促进监督抽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按照总局要求,积极认真地推广使用统一文书。

  在使用统一文书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总局监督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统一文书格式及文书使用说明)        

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委托书

    附件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复查通知书

    附件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须知

    附件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附件5: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样单

    附件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拒检企业认定表

附件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单

    附件8: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单

    附件9: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异议处理通知书

    附件10: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

    附件1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移送处理单

附件1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附件1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殊样品处理报告单

    附件14: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细则格式范例

    附件15: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终止检验通知书

    附件1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处理通知书

附件1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重质量问题反馈表

    附件18: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

    附件19:建议吊销营业执照通知书

    附件2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停产通知书

    附件2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警告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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