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卫法监食发〔2000〕55号)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

  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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