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0年]238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卫生部研究,淀粉生产中使用硫磺,应当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卫生部研究,淀粉生产中使用硫磺,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硫磺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硫磺。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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