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一篇名为《老人吃红枣中毒过世!吃红枣千万不能搭配它!》的文章,引起大量网友转发。
对此,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题辟谣称,一次至少要吃40公斤的海蟹,或者一次吃下150公斤虾,才有机会产生有毒害作用的砒霜。
文章写道:“千万不要把红枣和虾皮一起吃,一位老奶奶爱吃红枣,有一天突然口吐白沫,去医院检查是因为红枣和虾皮同吃,产生了类似砒霜的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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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文章中还讲述了红枣和动物内脏、牛奶以及食物相克的“真实案例”。
近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辟谣称,在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理论中,并没有食物相克的说法,至今也未发现真正因为“食物相克”导致的食物中毒案例及相关报道。
红枣主要含有维生素C和β-胡萝卜素,如果红枣与海鲜中的砷能产生砒霜中毒,那么至少要吃40公斤的海蟹。
谣言中还提到红枣和动物肝脏同吃会破坏维生素,肝脏内主要含有维生素A和维生素B2,与大枣中维生素C以及β-胡萝卜素之间不会产生作用。
食物相克,其实就是两种食物所含有的化学物质相遇发生反应,产生某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素。
事实上,海产品中有机砷绝大部分是稳定的,微量的无机砷在体内很快就会被代谢出去,并不会跟维生素C反应生成砒霜;即使有可能发生反应,还存在剂量多少的问题,一次吃下150公斤虾,才有机会产生毒害作用的砒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