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2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餐饮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饮料9大类食品848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通报了20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饮料、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六大类。
不合格样品中六成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六成。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贵州团园山冰山泉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万安桥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创飞包装饮用水;标称红花岗区峰意矿泉水饮料厂生产的峰意冰露饮用天然泉水;从江县老吴送水站销售的、标称从江县苗竹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还有6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明豪大酒楼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圆盘)、钟山区龙学灌汤小笼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钟山区汇客小笼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遵义市红花岗区明豪大酒楼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水杯)、遵义市红花岗区明豪大酒楼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正方盘)、遵义市红花岗区明豪大酒楼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长方盘)。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另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贵州禾和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渝福高钙核桃花生乳味饮品;贵州正联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俄瓦斯哈尔滨风味红肠。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贵阳市乌当区新百联社区百货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播州区龙坑美佳宜购物店销售的韭菜,均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若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影响人体神经系统的许多功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0.1mg/kg。蔬菜中铅含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蔬菜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
4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南部新区新雪域样样香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汇川区容华源蛋糕加工坊生产的绿豆饼;纳雍县汇百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壹家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枣糕。
防腐剂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适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并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唐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唐华盛世酒(酱香型白酒)(15编号)、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唐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唐华盛世酒(酱香型白酒)(10珍藏)。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清镇市杨德茂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晴隆县沙子镇古镇超市销售的、标称册亨县鹏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爪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批号
14CFU/250mL;
29CFU/250mL;
13CFU/250mL;
42CFU/250mL;
17CFU/250mL║
n=5,c=0,m=0 CFU/250mL
390CFU/ml,
480CFU/ml,
430CFU/ml,
910CFU/ml,
1100CFU/ml║
n=5,c=2,m=100CFU/ml,
M=10000CFU/ml
3CFU/250mL;
4CFU/250mL;
9CFU/250mL;
4CFU/250mL;
3CFU/250mL║
n=5,c=0,m=0 CFU/250mL
3CFU/250mL;
1CFU/250mL;
6CFU/250mL;
1CFU/250mL;
5CFU/250mL║
n=5,c=0,m=0 CFU/250mL
2CFU/250mL;
1CFU/250mL;
1CFU/250mL;
0CFU/250mL;
0CFU/250mL║
n=5,c=0,m=0 CFU/250mL
批号
║0.182mg/kg
║≤0.1mg/kg
║0.205mg/kg
║≤0.1mg/kg
║0.0313mg/kg
║不得检出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批号
║1.40║≤1;
菌落总数║
1400000CFU/g;
1900000CFU/g;
1300000CFU/g;
1000000CFU/g;
910000CFU/g║
n=5,c=2,m=10000CFU/g,
M=100000CFU/g
39000CFU/g;
72000CFU/g;
47000CFU/g;
25000CFU/g;
38000CFU/g║
n=5,c=2,m=10000CFU/g,
M=100000CFU/g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批号
║不得使用
║不得使用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批号
║1.24║≤1
║1.14║≤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批号
║检出/50cm²
║不得检出
║检出/50cm²
║不得检出
║检出/50cm²
║不得检出
║检出/50cm²
║不得检出
║检出/50cm²
║不得检出
║检出/50cm²
║不得检出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zip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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