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守东 惠劲松 巴中频道 马小米
近日,恩阳区法院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成功执结一“骨头案”。该案件辗转周折八年,终于尘埃落定,案结事了。
2015年,田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杜某起诉至恩阳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杜某赔偿原告田某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调解生效后,杜某却多次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某为逃避执行,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经过法院多方查找,田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导致该案件执行搁浅,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但案件“终本”并不意味就此“终结”,恩阳区法院始终贯彻落实“终本不终案”理念,为保障田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长期与杜某所在村社保持联系,继续对杜某及其财产进行查找。特别是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不断加大舆论宣传攻势,多平台、多途径曝光杜某等失信人员信息,将杜某纳入失信人名单,用足用活惩戒和强制措施,持续向杜某等被执行人员传导执行压力。
迫于长期以来生活上、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消失”多年的杜某最终“坐不住了”,于近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庚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田某,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杜某委托亲属代为履行了全部赔偿款。至此,该起历时数年的“骨头案”执行完毕。
案件终本,执行不停!今年以来,恩阳区法院以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为载体,秉承“百姓案件无小事”的理念,竭力化解一批执行老难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寄语: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措施涵盖个人出行、住宿、存款等各个方面,在成为被执行人后,请不要抱侥幸心理,积极履行才是正解,莫要等到执行措施限制到自身时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