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本土品牌“谭鸭血”案入选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方某生产假冒“谭鸭血”注册商标的火锅底料、油料并销往全国多处“谭鸭血”加盟店,极大影响了“谭鸭血”品牌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谭鸭血”老火锅是诞生于成都本土的火锅品牌,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方某生产假冒“谭鸭血”注册商标的火锅底料、油料并销往全国多处“谭鸭血”加盟店,极大影响了“谭鸭血”品牌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最终,假冒“谭鸭血”的方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18年12月,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谭鸭血”注册商标,后以独占使用许可方式授权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使用。该公司在使用时,将该注册商标改变为艺术字体并突出放大,并以较小字体标注拼音并添加“老火锅”文字后,用于其生产的火锅底料、油料包装袋(箱、桶)上。

2020年5月起,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谭鸭血”商标权利人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许可,在自己生产及委托广汉市佳越立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底料、油料包装上,按照权利人相同的改动方式使用“谭鸭血”注册商标,并销往天津上海江苏等地谭鸭血火锅加盟店。非法经营数额达263210元。

2021年7月20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方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29日,方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本案中,针对权利人商标使用瑕疵是否影响“相同商标”的认定问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及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专家学者意见。最终认定其使用改动不影响原始商标显著性特征,从而准确打击犯罪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为合法经营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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