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江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发布《丽江市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其中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丽江市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全文如下:
近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为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江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发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在新学期开学前及时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二、把好食品安全“四关”:一要把好食品采购查验登记关。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二要把好食品储存关。要全面清理仓库,对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要及时作销毁处理,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三要把好食品加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原料初加工、切配和烹饪等工作,严防在操作环节造成食品污染。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食物要烧熟煮透,禽蛋使用前要用流水冲洗;配餐水果要新鲜,清洗干净后再食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备餐操作,有效做好食物的保温和分餐工作。四要把好餐具消毒保洁关。规范做好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加工操作后及时做好加工用具和场所环境的清洗消毒,防止食源性传染病的传播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一要严格健康管理。全面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注意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强健康检测和日常管理。二要组织开展培训。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四、严格执行留样制度。要做到专人负责,专用冷藏设施,专用留样容器,专门留样记录。所有食物成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如实做好食品留样记录。
五、严格分餐配送规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规范进行分餐操作,严防由人员、加工用具、运输工具等原因造成对食物、餐具和分餐间环境的污染。食物应使用餐盒、餐箱、汤桶等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品名称、加工时间、食用时限等信息。食物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要求: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内。使用专用车辆配送食物,每日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开学前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完善设施设备,对场所、设施、餐用具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开展一次全面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理库房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
七、及时报告信息。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除了防范春季食品安全隐患外,诺如病毒引起的急性感染性腹泻,也已进入发病高峰期!对此,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丽江市市场监管局、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特别提醒广大师生,要科学合理饮食、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保障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