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近日公布一种新食品原料食叶草以及蛋白酶等9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名单。名单如下:
新食品原料
食叶草 我国引进的鲁梅克斯K-1酸模与我国野生巴天酸模回交选育生成的多年生蓼科酸模属草本植物。食叶草在我国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多个省份均有种植并食用,食用部位为茎和叶,食用方式有凉拌、榨汁、炒菜、泡茶、制作豆腐和面食等,未见人群食用不良反应报道。
鉴于食叶草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类蔬菜的规定执行。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蛋白酶 热解蛋白无氧芽孢杆菌来源。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水解蛋白。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谷氨酰胺酶 地衣芽孢杆菌来源。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L-谷氨酰胺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
木聚糖酶 李氏木霉来源。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木聚糖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非洲竹芋提取物 欧盟委员会、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国际食品用香料香精工业组织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表B.1中的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爱德万甜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8号公告批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爱德万甜作为甜味剂用于风味发酵乳、复合调味料、固体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碳酸饮料(食品类别14.0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非酒精饮料和调味饮料。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5毫克每千克体重。
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碳酸饮料(食品类别14.04),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8号公告的相关内容。
可得然胶 可得然胶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熟肉制品、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速溶咖啡(食品类别14.06.03)和胶原蛋白肠衣(食品类别16.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速溶咖啡(食品类别14.06.03),改善产品质构;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胶原蛋白肠衣(食品类别16.03),改善产品品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 可得然胶》(GB 28304)。
辣椒红 辣椒红作为着色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熟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调味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量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16.07)。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一般食品。
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16.07),改善产品色相和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
辣椒油树脂 辣椒油树脂作为增味剂、着色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豆干类、香辛料油、复合调味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16.07)。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增味剂、着色剂用于一般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该物质作为增味剂、着色剂用于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16.07),改善产品口感和色泽。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GB 28314)。
蔗糖脂肪酸酯 蔗糖脂肪酸酯作为乳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调味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稀奶油(食品类别01.05.0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乳化剂用于灭菌稀奶油。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30毫克每千克体重
该物质作为乳化剂用于稀奶油(食品类别01.05.01),改善稀奶油的乳化特性,防止稀奶油凝聚。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