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黑龙江省蔬菜基地建设及国家政策补贴力度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93号建议的答复 高向秋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黑龙江省蔬菜基地建设及国家政策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继续强化蔬菜规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93号建议的答复

      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黑龙江蔬菜基地建设及国家政策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强化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

我部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蔬菜生产布局优化,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印发《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15?2020年)》,将黑龙江列入北部高纬度夏秋蔬菜优势区域和东北温带设施蔬菜重点区,明确了黑龙江省蔬菜产业发展目标、主攻方向、发展重点,引导生产要素集聚,提升生产规模化程度,提高蔬菜均衡供应能力。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2007年,我部和财政部启动建设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聘请首席科学家1名,岗位科学家52名(其中黑龙江2名),综合试验站站长53名(其中黑龙江1名),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经费约6270万元,持续支持遗传育种、栽培、病害防控、产后加工、机械设备、产业经济等6个领域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是推进标准化生产。近年来,我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示范带动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2021年,我部制定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蔬菜“三品一标”行动的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和主攻方向,引导各地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持,引导黑龙江等蔬菜优势区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提升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促进蔬菜产业稳定发展。

二、关于建立并实施蔬菜规模种植政策补贴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方式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象进一步聚焦服务小农户,服务环节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和农民急需的生产环节。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

2017年以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围绕五大类29个重点品种(类)特色农产品,先后4批次认定了308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中,包括黑龙江梅里斯洋葱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50多个蔬菜类产品的特色优势区。2018年以来,我部和财政部支持各地建设1109个农业产业强镇。其中,黑龙江省穆棱市下城子镇、尚志市珍珠山乡、林甸县四季青镇等10余个乡镇将蔬菜作为主导产业,获得财政奖补支持。2020年以来,我部和财政部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将黑龙江食用菌产业集群等16个蔬菜产业集群纳入建设范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继续加强规划指导,结合现有投资渠道,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改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支持黑龙江等省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建立蔬菜规模种植应对风险的补偿机制近年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为包括蔬菜在内的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目前,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补贴区域已由6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各地区和各经营主体均可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自主开展并申请中央财政补贴。2019年,中央财政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支持地方自主选择2个品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2020年,进一步将试点地区扩大至20个省份(含兵团),补贴品种由2个增加至3个。您提出的“建立健全蔬菜农业保险制度相关政策”等相关建议,地方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优势特色农产品申请纳入保险补贴试点范畴。

二是强化银行信贷等金融政策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业务规模稳步扩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双控”业务规模确认,降低担保费率至0.8%以下,脱贫地区为0.5%以下,有效缓解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2002年起中央财政针对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出台了小额贷款贴息政策(2015年起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近年来,中央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突出政策导向、鼓励业务拓展、弱化盈利考核,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政策功能。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4224亿元、担保户数27.4万户,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占比97.6%。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2019年和2020年,中央财政鼓励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将试点城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作为考核指标,引导金融机构切实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您提出的给予规模种植户银行信贷等政策支持的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体现,符合条件的种植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范围,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继续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政策,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股权投资进度,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95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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