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粮执法规〔202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已经2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 月16 日国家局第86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 年8 月5 日

附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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