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部令 第1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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