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立和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竞争政策是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经济政策。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认真履行牵头实施竞争政策的职责,推动确立和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但由于竞争政策实施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程,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您提出的一系列宝贵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对相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收采纳,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竞争政策实施取得更大进展与成效。 一、竞争政策实施进展情况 近年来,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实施竞争政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00余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500件,交易总金额超过45万亿,有力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反垄断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2018年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513件,同比增长超过30%;立案查处垄断案件116件,同比增长也超过30%;纠正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发电设备、太阳能等领域的57起行政性垄断行为。 (二)不断完善市场竞争规则。2008年以来,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规则,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国特色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包括行政法规1件、部门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3件、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10件、反垄断指南5件。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3个部门规章,修订公布经营者集中申报方面的7个指导性意见,制定案件审理、举报处理等20余件工作规则和60件执法文书模板,印发《反垄断案件专用文书格式范本》,统一工作规范,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修订《反垄断法》,明确修法的目标、思路、原则和时间表、路线图,适应和满足新时代反垄断执法需要。 (三)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6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以来,相关牵头部门(机构改革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机构改革后为市场监管总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动制度落地实施,包括建立26个部门参与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实施细则、第三方评估指南等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抽查政策措施并公布30起违反制度要求的典型案例,部署开展排除、限制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提高各方面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审查工作能力等。目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逐步发挥了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 (四)持续深化竞争政策基础研究。市场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竞争政策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一系列重大课题工作,为竞争政策实施和反垄断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开展竞争政策总体框架课题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的竞争政策实施路径。组织市场竞争总体状况评估研究,完成半导体等6个行业竞争状况评估报告,开展原料药等4个行业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竞争政策试点,探索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有效路径和机制。 (五)大力开展竞争政策宣传倡导。连续举办8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将之发展成为在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竞争政策论坛之一。借助《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之际,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制作宣传手册和视频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不断加强反垄断案件信息公开,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通过鲜活案例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组织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积极派员参加国务院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宣讲竞争政策、《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社会各方面对竞争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为竞争政策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六)深入推进相关改革和监管工作。通过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创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金融等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查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涉网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以及加大知识产权领域打击假冒侵权力度等,更好地促进竞争政策落实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实施竞争政策,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顶层设计。研究起草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的指导意见,建立竞争政策整体实施框架,明确实施重点、路径和具体举措。继续加大试点力度,加强与海南等自贸区的密切沟通,为全国范围内强化竞争政策实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二)进一步推进重大案件查办。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全局出发,科学合理确定执法工作重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原料药、公用事业、建筑材料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执法,大力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性垄断的执法力度,曝光典型案例,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尽快出台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高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组织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政策措施。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审查标准、程序和机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年底前实现制度在四级政府全覆盖。 (四)进一步完善反垄断规则。加快推进《反垄断法》修订,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反垄断配套立法,制定经营者集中内部控制权、举报办理、信息统计、罚款计算等方面工作规则,规范和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以鼓励创新为目标,准确把握新经济领域的发展规律和竞争特点,探索符合新经济领域的监管办法。 (五)进一步培育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用好市场监管总局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大力推进企业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采取制定合规指南、法律手册、开展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宣传倡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全社会厚植公平竞争文化。 (六)进一步推动相关改革和监管工作。强化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推动产业政策从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性、功能性转变。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平台,真正做到市场准入事项“一网通办”和“非禁即入”。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体系,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更大程度地便企利民,激发市场活力。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14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确立和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议 (国市监议[2019]84号)
蔡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立和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竞争政策是保障市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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