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50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3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31号)、《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4号)、《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号)等26个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行业相关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引导监督企业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关文件废止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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