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