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 为科学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规定,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抄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17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 (环办科技〔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
为科学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指导清洁生产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