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五)》的公告(2017年第42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组专家技术评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五)》予以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同时不再受理删除产品的认证申请。本公告发布前已获得认证,属于删除种类的产品,认证证书期满自动失效,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在其产品有效期内使用相应认证标志。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7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五)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范围

8

杂粮

红稗

9

薯芋类

菊芋

18

新鲜葱蒜类蔬菜

岩葱

34

其它水果

黑老虎(布福娜)、蓝靛果、神秘果、番荔枝

37

其它坚果

可可

43

青饲料植物

构树

46

野生采集的植物

鸡血藤;龙胆草;夏枯草;香樟;滇重楼;白及;山刺玫(刺玫);杜鹃;蹄盖蕨菜(猴腿菜);荚果蕨(黄瓜香);黄芩;金莲花;柳蒿;香青兰(山薄荷);山菠菜;小根蒜;鸭舌草(鸭嘴菜);马齿苋;苹(四叶菜);花脸香菇(花脸蘑);滑子菇(珍珠菇);双孢菇(内蒙白蘑);亚侧耳(元蘑);黄花菜;木耳;荠菜;苋菜;榛子;白柳;决明子;芦苇;胖大海;砂仁;凉粉草(仙草);栀子

49

植物类中药

删除“板蓝根”

增加“大白矛(白茅根);白芷;破布叶(布渣叶);穿心莲;菘蓝(大青叶、板蓝根);淡竹叶;秤星树(岗梅根);鸡蛋花;橘红;决明子;莲(莲子心);芦苇;胖大海;忍冬(忍冬藤);砂仁;夏枯草;凉粉草(仙草);栀子;鸡血藤;辽细辛;滇重楼;白及;淫羊藿(淫羊藿、巫山淫羊藿);三叶崖爬藤(三叶青);构树”

70

海水鱼

军曹鱼

75

两栖和爬行动物

大鲵

88

其他植物饮料

菊粉;核桃露(乳);豆奶

97

经处理的液体乳和奶油

含乳饮料

98

乳粉及其制品

含乳固态成型制品

115

更改为“其他食品

巧克力

120

葡萄

桃红葡萄酒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