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资源食品Y一氨基丁酸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10]1333号)

无法纳入的,暂纳入其他食品发证。V一氨基丁酸暂纳入其他食品发证。现场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合法有效的企业标准、卫生部批准的v一氨基丁酸食品的生产

 无法纳入的,暂纳入其他食品发证。V一氨基丁酸暂纳入其他食品发证。现场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合法有效的企业标准、卫生部批准的v一氨基丁酸食品的生产工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此复。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