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方法(试行) (农医发〔200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杜绝屠宰、加工、食用病死动物,保护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杜绝屠宰、加工、食用病死动物,保护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动物防疫法》,我部制定了《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doc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