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2016年第106号)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61号、2011年第41号、2011年第72号、2011年第105号、2012年第66号、2013年第171号、2014年第128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61号、2011年第41号、2011年第72号、2011年第105号、2012年第66号、2013年第171号、2014年第128号对荷兰禽流感的禁令。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 业 部     2016年10月8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